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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1)

看她捧着鞋迟迟不动,还在看上面的花,叶孤城不由得提醒她道:“不去换?”她抬起脸,迎上青年清冷中带着柔和的目光,弯着眼睛道了一声多谢。大概是觉得只谢这一声不太够,钻进船舱换鞋之前,她又转身回头补充了一句:“叶城主,你真的是个好人!”第24章 变态换完鞋, 再去厨房借了做叫花鸡需要的其余东西, 原芙月就下了船。令她惊喜的是,叶孤城这条船的厨房里,竟还有好几张新鲜的荷叶, 省了她寻别的东西来包鸡的功夫。那几张荷叶有大有小, 最大的甚至抵得上一把伞。正巧外面太阳大,原芙月干脆就把它盖在了脑袋上, 再踩着江边松软的泥沙去到洪七挖坑的地方。洪七看到她头上的荷叶,也哇了一声:“这么大, 可以包住一整只鸡了!”他说着就要跳起来拿这张荷叶, 结果却被原芙月按住了肩膀。原芙月说你等等,鸡还没弄好呢, 别着急。“啊?”他眨眨眼, “我已经扭断它脖子了呀?”“光扭断脖子有什么用。”她哭笑不得, “内脏还没去呢。”说到这里,她忽然福至心灵:“等等,难道你不知道要把内脏去干净?”洪七:“……我现在知道了!”原芙月明白了:“难怪你早上会说鱼味道腥不好吃。”洪七:“……”是的,他以前都是直接刮了鱼鳞就放火上烤的。他是真的不知道鸡鸭鱼肚子里的东西要处理, 因为当初从女真人部落里逃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曾饿到要啃树皮。而且还得一边拼命往南逃一边啃。那个时候, 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他几乎都吃过。后来家里人一个接一个地撑不住, 只有他一路撑到了江南, 加入了丐帮。像鱼和鸡这样的东西, 就从来没人教过他究竟怎么吃才是对的。原芙月本就同情他背井离乡又逃亡的际遇,现在听他讲起个中细节,顿时更加心软。她想了想,把那张大荷叶拿下来盖到他脑袋上,再一合掌,道:“那你现在可看好了,叫花鸡究竟要怎么做。”语毕,她便弯腰蹲下,拿起了坑边那只已经被扭断脖子的鸡。这回她借了专门杀鸡的刀,不用再拿发簪凑数,动作便更加迅速。洪七举着大荷叶在边上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原芙月手里的鸡。她没有去管鸡身上的毛,而是用刀在鸡腹下方开了一个洞,而后旋转刀柄,三两下就取出了鸡内脏扔至一边。此时她的手上已经沾了不少血,但她却没有在意,只取了她方才从船上拿下来的一把香茅塞进鸡腹,最后再用几片小荷叶堵上那个用刀开出的口。日头太晒,做完这些时,她额上便蓄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其中有几颗更是顺着她的鼻梁一路滚了下来。洪七见状,忙挪了挪手,用那片大荷叶为她遮挡阳光,并问她之前放进鸡肚子里的是什么草。原芙月:“香茅,可以去土腥味,不过这东西长在岭南,在这一带平时根本找不着,以后你自己做的时候,多塞一些荷叶进去就是。”说罢她又检查了一遍刀口,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往鸡身上涂洪七之前调的黄泥浆。他这泥浆调得不错,刚好能直接抹在鸡毛上。为了到时候能更顺利地把毛拔干净,原芙月特地前后抹了三遍。待三遍抹完,她才抬头问洪七要那张大荷叶将其裹上,再小心地放到面前的土坑里。“行了,可以准备生火了!”她说。“我去找柴。”他高兴极了,说完这句就一溜烟往东边跑了。原芙月在正午的太阳下忙活了这么久,已是满头大汗,但她手上还沾着泥,根本没法直接擦,只能先去洗手。等她好不容易洗掉手上的黄泥浆再回来时,洪七已经抱着柴回来了。他人虽小,力气却不小,抱了一大捧柴跑回来都不带喘的,眼角眉梢都写满了期待。这模样叫原芙月忍不住笑了出来。笑过之后,她问他可还有什么别的想吃的,她可以趁火堆还在烧的时候上船去给他做。洪七挠着脑袋嘿嘿地笑:“不用啦,我吃叫花鸡就行了。”如此,原芙月也就没再上船去,同他一起蹲在柴火堆边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了起来。她问洪七之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蹲在城外江边靠碰运气来讨生活吧?洪七说当然不是,但他得先等钱长老从洛阳回来。“钱长老?”“他之前说要教我武功的。”说完这句他停顿了一下才继续,“但是他只教了我两天就去洛阳选新帮主了。”原芙月听他这么说,不由得一惊。因为看他的动作,根本不像是一个只学了两天武功的小孩。所以这根本是个武学奇才啊……?!见她一直望着自己,洪七不禁疑惑道:“姐姐你怎么了?”原芙月抿了抿唇,说我在观察你的根骨。“根骨?”他不太懂这个,“那是什么东西?”“就是看你适不适合学武,以及适合学怎样的武功。”她简单总结概括了一下。洪七一听,立刻兴奋起来了。他大约也是知道他是很适合学武的,所以他只问她:“我适合学怎样的?”原芙月:“你身体远比一般人灵活柔韧,习武时最好发挥这个长处,而不是去特别依赖什么兵刃,对你来说,那样反而落了下乘。”“姐姐你好厉害啊!”他睁大了眼道,“之前钱长老也是这么说的。”“所以他教了你什么?”原芙月有点好奇。“他教我练了一套拳。”洪七道,“说是丐帮弟子必须会这个,让我慢慢练。”“那你练得如何了?”“我早就练会了啊,这个太简单了。”他一边说还一边在空中比划了两下给她看,“就是这样的。”原芙月定神看了片刻,发现其实不是这套拳法太简单,而是他的武学天赋实在是太好了。像这种难度的拳法,让一个资质一般的人学,起码得学个一两年才能把所有招式融会贯通,而他只跟着那个钱长老学了两天,就自个儿抓到了这套拳法的关键,给她演示起来更是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感觉。这样的武学天资,足以当任何一个大门派最核心的弟子,结果他却在被丐帮的普通帮众排挤。原芙月算是领略到一连死了两个帮主的天下第一帮现在到底有多乱了。她无言了片刻,终究还是没忍住那颗惜才的心。于是她偏头问洪七:“那个钱长老,有没有说过他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啊?”洪七摇头:“没说过。”“那在他回来之前,你就先跟着我吧,我管你饭。”她拨弄着火堆如此道。“真的吗?!”他直接蹦了起来,“那我岂不是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了!”“嗯,而且一定能吃饱。”她补充。“姐姐你太好了!”他本欲抱她的手臂卖个乖,但一伸手看到自己乌漆嘛黑的掌心,又瞬间顿住噤声。原芙月见状,扑哧一声笑出来,道:“你还是赶紧去洗个手吧,一会儿火灭了,叫花鸡就可以吃啦。”洪七忙不迭应了,小跑着去洗了手。可能是因为太重视这只来之不易的叫花鸡了,这回他洗得格外认真仔细,一连搓了五六遍才算完。等他重新回到火堆边的时候,火已经灭了,原芙月正在拨开上面的灰渣。她动作很快,拨开后便迅速提起了荷叶包的泥块放到了空地上。解开荷叶,再用菜刀刀柄用力一敲,泥壳应声而碎,香味和热气瞬间扑面而来。洪七还没来得及感慨和赞叹,便率先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声音。那声音五分粗犷五分爽朗,道:“好香的叫花鸡!”洪七能听到,原芙月自然也能。她循声偏头,又抬手拂开了些遮在眼前的热气,定睛一看,发现不知何时,他们的右后方竟来了一个一脸胡碴的青年。他从头到脚都十分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地扎在脑后,既没梳髻也没束冠,衣服上溅了不少泥水,靴子更是脏得叫人不忍直视。这模样便是同身为丐帮弟子的洪七相比,都有些落拓了。但这般落拓的同时,他偏偏又生了一双格外有神的眼睛,像悬挂在天山之巅最明亮的那两颗星星。光凭这双眼睛,原芙月就很难对他生出什么特别的恶感来。更何况对方只是夸了一句好香的叫花鸡。然而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这人又一阵风似的掠到了他们中间,笑嘻嘻地问他俩能不能把这只鸡卖给他。原芙月:“……”洪七:“当然不卖!”说着还立刻把鸡护到了身后。胡子拉碴的青年见状,摸着肚皮啧了一声,说自己真的很饿。洪七立刻瞪起眼:“我也饿着呢。”大概是这张牙舞爪护食的模样逗到他,再开口的时候,他面上的笑意又深了些许。他说:“可我看见这只鸡是这位姑娘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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