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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长大的小怪物(1 / 2)

飞路粉是种很有意思的交通工具,由伊格娜缇雅·威尔史密斯于十三世纪发明。现在已经是巫师们最常用的出行方式之一。

使用方法也很简单:抓一把飞路粉,往接通飞路网的壁炉前面一站,朝火堆丢入飞路粉,说出想去的地点,随后踏入爆燃的碧绿魔法火焰里,就能传送到对应地点了。

魔法部官员们上班大多是使用飞路粉,一勺两银西可,幸亏通勤费可以报销,不然一贫如洗的韦斯莱先生可能连上班都得贷款。

暑假的最后一周,哈利暂住在韦斯莱家,一座被起名为陋居的温馨小屋。

原著里他的这个假期过得很不愉快,可以说是倒霉至极。一到家,全部的家当,各种杂七杂八的,像是咒语书、魔杖、巫师袍、暑假作业等等,通通都被弗农锁进楼梯间里,不许他碰,猫头鹰也被关在笼子里,无法与朋友通信。

这还不算最倒霉的,离谱的事情是有一只叫做多比的家养小精灵莫名其妙找上了哈利,惹了一通麻烦,搞到最后,德思礼一家直接给哈利关了禁闭,打算把他一辈子都囚禁在卧室里。

可以说原著里的哈利回到麻瓜社会后,就从那个光鲜靓丽的救世主,变成一条落水狗。最终是韦斯莱家的双胞胎,以及好朋友罗恩一起,开着飞天汽车来解救了他。哈利这才来到陋居借住。

也就是在陋居,哈利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女金妮·韦斯莱,同时这姑娘还是《哈利波特》第二部的关底b,可以说是很有缘分了。

林德他们在对角巷偶遇韦斯莱一家,这会儿哈利已经失联有一段时间,他在使用飞路粉的时候嘴瓢,把对角巷念成了翻倒巷,那地方是魔法界的黑市,经常有来历不明的危险人士出没。

不过赫敏与罗恩都不担心他的安危。哪怕哈利在翻倒巷遇到基头四,也不会出什么事的。毕竟他现在可是高塔的学徒,遇到危险跑路是很方便的,门一开就溜走了,不至于被几個黑巫师给逮住。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这小子自己就出现了,对角巷与翻倒巷是连通的。韦斯莱夫人找疯了,而哈利溜溜达达从巷子口走过来。

韦斯莱夫人牵着女儿飞奔过去,把哈利小宝贝捧在手里上下打量,就像一位古董收藏家在检查远洋舶来的上等中国瓷似的,要是磕着碰着,有了缺口裂纹,那估计得伤心得当场晕过去。

韦斯莱家的几个小孩看自己妈妈对别人家的小孩这么上心,不由得暗自撇嘴。罗恩更是嘟哝:“这下好了,我就知道我是捡来的,哈利才是妈妈亲生的小儿子。”

双胞胎兄弟笑眯眯地打趣说:“哦,小罗尼不开心咯——”“——别担心,你肯定是妈妈生的,因为啊——”“——像你这样一看就笨笨的小孩子,咱们家是不会捡的。”

三兄弟嘻嘻哈哈地打闹起来。

哈利浑身上下别说是毫发无损,简直是容光焕发,一点儿土灰都没沾着。有经验的巫师一看就知道,他这是给自己用了[清理一新]魔咒。

根据魔法条令规定,未成年巫师在校外是不准施法的。为了监测非法行为,魔法部会给未成年学生施加踪丝印记,一旦踪丝检测到周围有魔法痕迹,就会报警,然后魔法部的猫头鹰就会寄警告信来。

不过踪丝咒对藏书塔的法外狂徒们来说,完全是笑话。藏书塔的印记会直接屏蔽掉踪丝,林德当初解析了身上的踪丝后,还反向混淆了它的运作。

他在校外施法,踪丝不但不会报警,还会帮他隐瞒定位。魔法部查档案,会发现上一个学年里,林德每天都待在霍格沃茨,其实这家伙根本就是逃学威龙,乖乖留在学校里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哈利的踪丝定位也已经混淆了,所以在这个暑假魔咒放了个爽的。

“哈利,亲爱的,你去哪儿了?”韦斯莱夫人给男孩整了整衣领。

“我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哈利这么说,他瞧见林德了,向他打招呼,“德·林先生,您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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